鞍山市教育局、中共鞍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发展研究室(秘书科)、学校党建工作科(思想政治工作科)、法治监察科(信访投诉科)、高中教育科、义务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前教育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卫艺教育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师工作科。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科研、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布局、调整,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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