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国家和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4.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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