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20:38:00 人气:110 【我要举报】
一、登录商务部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网站www.gfapki.com.cn申请办理“技术进出口电子钥匙”(咨询电话:010-67800241 010-67800335)。
二、领取到电子钥匙后,在商务部技术进出口管理系统中(https://jsjck.fwmys.mofcom.gov.cn)录入相关表格并提交,具体操作请参照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端),下载网站: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在线办事-用户手册。
三、按照《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要求,提交书面材料至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省政府国兴办公区2楼258室)。书面材料包括:1.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申请书;2.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登记系统中打印);3.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登记系统中打印);4.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复印件,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5.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7.企业立项文件复印件(如在相关部门立项);8.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省商务厅进行材料审查,符合规定的,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五、按照商务部相关规定,分期付款的合同,仅予以登记当期所需付汇金额,后续合同执行额通过对已登记的合同变更予以登记。
技术进出口尚不在海关监管范围内。你可以按携带技术的DVD。U盘等实体申报。然后在报关单上备注含技术或者系统。申报价格按进出口实际价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