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水平。
(三)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管理全市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协调地方高校发展。
(四)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协调指导全市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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