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教育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实施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推动汉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均衡教育、质量教育。
三、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依规或授权展开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工作。
五、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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