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喀什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和规划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方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校准化、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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