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聊城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共聊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关,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共聊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育体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为正处级。
第三条 中共聊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教育工作办)设在市委教育工委,接受中共聊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事务。市教育体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办的统筹协调。
创优网本栏目内容均为会员或第三方自行发布,所发布信息不代表本站的立场和意思表达,对于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无法进行实质审核,请广大网友自行甄别,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创优网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