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铃兰律师事务所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于1997年7月7日设立。是一家业务涉猎范围广,执业律师资历深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230000E682606019。主要服务于银行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业、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合作、投融资、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私人财产文书信托及遗嘱遗赠执行、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和环境保护、刑事辩护等领域。
黑龙江铃兰律师事务所以“为客户维权”为宗旨、以“至真至诚、精益求精”为执业原则,秉承“铭远志、修俱才、养厚德”的理念,坚持走“人性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维权发展道路。自成立以来,成功办理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诉某大型国有企业借款纠纷案”、“王冠宝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质量纠纷案”等公益诉讼及其他各类案件1000余件,挽回当事人2亿多元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力波及全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多次荣获省、市******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事务所等称号。
黑龙江铃兰律师事务所以“精于心、长于智、胜于谋”的从业标准作为服务客户的至高准则,切实做到了“为民权,敢为天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