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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

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是经吉林省司法厅审核批准,于2014年2月12日成立的省直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许可红、张晓梅、史纪、陈莹、苏昊然五位律师。

“一诺千金、百难可解”是本所始终如一的执业理念。创建品牌化律师事务所、争取当事人利益是本所的追求。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以律师为核心,以专业律师为基础、以团队服务为保障,立足于法律和证据,结合当事人自身特点,为其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摸索出专、精、强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模式,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25人,其中专职律师23名,兼职律师2名;法律博士1人,硕士14人,并有专业英语、日语和俄语人才。本所以专业律师队伍为主导,组成业务精深的专业服务团队,精心研讨法律事务发展趋势、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经典案例,具有较高的法律服务实践能力和水平。本所实行科学的管理体系,严谨的操作流程,成熟的运营模式,以及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量身打造优良、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方案。

为把本所事业做大做强,在2021年5月,在海南省海口市设立了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并派驻三位律师前往分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