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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

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审核,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于2011年3月30日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由五位资深律师合伙组建,丁文力律师担任主任。现有专职律师5名,其中党员律师3名,行政人员2名,财务人员2名。

本所执业律师大都具有在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其中2名律师曾分别在法院、检察院担任过法官、检察官,2名律师曾在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从事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助理2名均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所有律师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律性强;社会经验丰富,分析和处理问题全面而缜密;并且熟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程序和公文写作,善于同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有利于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本律师事务所因工作突出,在2016年10月被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选定为:西藏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2016年12月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批准成立:西藏雪成法律援助中心。

本所担任西藏自治区安全厅、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西藏自治区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管中心、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聂拉木县人民政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分公司、拉萨圣地生态园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武警总队林芝支队、林芝市林业局、林芝市农牧局、西藏林升森工有限公司、日喀则珠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日喀则珠峰有机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昌都市自然资源局等30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单位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顾问单位起草和审核内部规章制度、各类合同等法律文书,协助顾问单位处理业务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积极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律师精通民事、商事和行政法律法规,擅长民事、商事和经济纠纷的调解、诉讼和仲裁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熟悉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劳资风险防控、合同风险管理公司融资和投资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