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中浩律师事务所是由长期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和省属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三名资深 律师发起组建,经省司法厅批准并直属管理,于 2003 年 3 月 18 日 正式成立的新 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一套机制
以主动式服务,规范化服务,互动式交流为基础。采取项目论证/案件分析组、法律文书组、公共关系组、决策组的综合服务机制。
两个结合
固定现场办公与紧急事务随时约见律师相结合。根据客户需要安排不同专业律师集中现场处理与律师小组每月不定期对疑难案件、项目论证分析、协调处理相结合。
三种关系
·一般型与紧密型长期法律服务关系:根据客户需要,体现“全方位联姻式法律服务概念”,从纵、横两方面为客户生产、经营提供全程式、多层次的法律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