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直义务教育招生平台jy.xiangtan.gov.c
2020-06-16 22:55:11 人气:1193 【我要举报】
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网上报名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1日—10日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的“湘潭市市直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进行报名,也可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填报志愿
1.公办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所在社区对应分配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
2.民办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凡户籍在城区的儿童少年和随迁人员子女,都有参与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的资格。
3.学生(家长)只能填报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公办和民办只能选其一)。
(二)生源类别
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要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为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城区,其父母在湘潭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城区,其父母在湘潭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湘潭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户籍,但在湘潭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潭人才办发﹝2018﹞7号),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和《湘潭市军人子女优待实施细则》(政﹝2020﹞19号)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就读该民办学校优先录取,不参与摇号。④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
录取流程
1.民办学校录取
①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全部录取;
②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电脑随机摇号→摇中录取;
③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电脑随机摇号→未摇中→参与公办学补录或民办学校补招。
2.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报名→网上初审→学校现场审核→录取。
日程安排
1.发布信息:市教育局于6月20日前将《2020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和各校招生服务范围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各区、园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上报名公告、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相关报名要求等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社区(村、组)等处张贴好公告,确保宣传到位。
2.网上报名:7月1日至7月10日,家长通过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或“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初审:7月1日至7月12日,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4.数据比对:7月15日-17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据比对;城区、湘潭县、湘乡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据比对。
5.公办学校初次派位:7月18日,市教育局将初审通过的报名公办学校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
6.公办学校现场审核:7月20日至7月24日,市直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居住证、租房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学生,网上复审通过。
7.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7月21日,按照学生志愿、民办学校微机派位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22日-23日派中学生到民办学校报到。
8.补录补招: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的学生,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7月22日-23日,在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申请补录。学校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补录学生。
7月25日-26日,全市计划未完成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补招,电脑随机派位于7月30日进行,当天公布名单,派中的学生7月31日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9.复查录取:7月25日—31日,学校复审通过学生(含补录学生),经市教育局复查后,下发录取名册给学校。
10.调剂录取:8月1日至8月6日,市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民办补招未派中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11.结果公示:8月7日至8月15日,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示:湘潭市2020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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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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