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科(法制科)
综合协调局党委、行政工作和局领导公务活动及安排。负责局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下同)文秘、机要、保密、文件档案、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文印等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市直学校普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承担重点工作督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衔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事师资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和招聘工作。负责校长教师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协调老干部、统战、外事、民宗、征兵、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承担与市内高校联络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行政服务科,校建办)
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学校建设、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政策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筹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和统计信息发布、监管工作。统筹指导、审批、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负责对接行政审批局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体育、艺术、卫生、德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科技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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