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人才工作、稳定工作、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指导驻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人才工作、稳定工作、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
4.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5.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协调高等教育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6.参与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创优网本栏目内容均为会员或第三方自行发布,所发布信息不代表本站的立场和意思表达,对于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无法进行实质审核,请广大网友自行甄别,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创优网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