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并办理机关的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字秘书、会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新闻宣传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普法教育、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息、督查、信访;档案安全保卫、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青、妇工作;负责研究和各项教育经费的收、管、用制度并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年报、基建、修缮、财务年报汇总统计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学校财务审计工作。(二)人事科:具体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师德师风教育;配合做好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具体管理局直属学校教师的人事。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和督促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规划。(三)基础教育科:指导、管理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语言文字和扫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籍并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初中、小学学籍;指导中小学的教材征订工作;指导全市特殊教育;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的证件发放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市中小学及直属学校的安全工作。(四)职成教科: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制订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拟定中初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德育工作;协助管理各种形式的职业证书考试、考核和发放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中等及以下远程教育的实施工作。协助管理高等教育,规划和指导全市高、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改革;协助和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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