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省茂名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茂名市司法局于1988年11月批准设立的国有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6月转为合伙制后更名为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
服务理念
本所一直以来秉承崇法、求精、尽责的服务宗旨,信守客户至上、品质优异的服务理念,崇尚和谐民主、科学的管理体制,现已发展成为茂名市规模较大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严格遵循律师执业准则,克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广大中外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综合法律服务。
荣誉称号
本所建所以来,荣获多个奖项,2006年被茂名市司法局和茂名市律师协会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8年被茂名市律师协会评为抗震救灾突出贡献单位;2014年荣获茂名市律师辩论赛集体第二名;2016年被评为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律师事务所;2017年荣获茂名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集体优秀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