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中小学校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梧州市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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